7月起素分5類 摻葷重罰30萬

中時電子報╱黃天如、廖嘯龍/台北報導

調查局最近一次檢測發現,大台北地區半數素食摻葷及肉品混充案例後,衛生署強調,素食分類政策七月一日起將正式上路,屆時若標示為「全素或純素」者,即使驗出微量的雞或牛成分,也將依標示不實處以四到廿萬元罰鍰。若經進一步稽查發現有因製程不當導致摻葷情況者,更將重罰六到卅萬元。

衛生署指出,所有市售宣稱素食的包裝食品,七月起都必須細分為「全素或純素」、「蛋素」、「奶素」、「奶蛋素」及「植物五辛素」(蔥、蒜、韭、蕎及興渠)等五種字樣。台北市衛生局也呼籲,七月一日起民眾要認清包裝標示,以免誤食。

台北市衛生局近年頻頻出擊,前年曾在知名連鎖百貨公司的地下超市內,查獲五件冷凍素食品摻葷的案例,去年十月,衛生局再度出擊,又在卅五件檢體中,驗出六件素食摻葷,比例為百分之十七,其中包括摻了魚肉、牛肉、雞肉等成份,全數是散裝丸類,但比例都沒有調查局最近一次檢測報告來得驚人。

此外,台北市衛生局在九十四年也曾與消基會合作,查獲三起牛肉乾混充豬肉的案例。

台北市衛生局表示,許多素食丸類,在加工過程中必須添加黏著劑,這些黏著劑中就含有乳清成份,如果被驗出有乳清蛋白或雞蛋混合物,可依食品衛生法「標示不明」,處三萬至十五萬元的罰鍰;如果有動物性成份,則觸犯「摻偽或假冒」,可處六萬至卅萬元罰鍰。

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則表示,為保障素食民眾的權益,自九十一年起,市售素食即列為例行性抽驗項目,每年稽查逾百次,若發現有素食摻葷者便依法重罰,故近年每批稽查不合格平均比例,已逐年下降到一成左右。

食品衛生處簡任技正許景鑫表示,一般來說,素食會被驗出葷食的原因可分為兩類,一是業者在製造過程中不小心混雜到葷食,另一則屬蓄意添加,目的是增加香味及口感,以求惡性競爭。

隨著國內因健康或宗教因素吃素的人口,保守估計已逾兩百萬,故衛生署近年每年都固定編列預算,對市售包裝與散裝素食進行抽查,也指示地方衛生局針對轄內素食食品進行不定期抽驗。

許景鑫說,以最近一次於年初主導之大規模市售素食抽驗為例,總計抽查樣本五十件,經藥物食品檢驗局以進行檢驗,四件含有大量動物DNA,其中有一件更誇張地同時驗出豬、雞、魚三種成分,另三件則驗出豬跟魚的成分,不合格率八%。

此外,該次抽驗樣本中,有九件驗出牛成分,但因相當微量,推斷是添加乳清蛋白;另一件檢出微量雞成分,則應是加了雞蛋,因未違反現行法令,故未予裁罰。

但許景鑫強調,由於國內素食者吃素的情況相當多元,部分純素、全素者連牛奶、雞蛋,甚至蔥、蒜等辛香料都不吃,而依目前市售素食多只標示「素食可食」、「素食皆宜」,素食者根本無法依個別需要選擇。

吃素食的還是少吃素料為妙